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安全生产教育

2017-12-12 08:54 来源:安全考试网aqks.net 编辑:安全考试网
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安全生产教育 (1)特种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的范围: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

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安全生产教育

(1)特种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的范围: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采掘(剥)作业,矿山救护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的作业。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
 
a. 培训和取证
 
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推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一考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
 
b. 安全技术考核
 
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c. 复审
 
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2年进行1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每4年复审1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复审的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违章记录、安全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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