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5)

2017-07-08 11:54 来源:安全考试网aqks.net 编辑:安全考试网
爆炸物品的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石油射孔和井壁取心用爆炸物品销毁标准的规定。 第八章 压 裂 第一百零五条井场应当具备能摆放压裂设备并方便作业的足够面积,设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一百零六条施工作业前,

爆炸物品的销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石油射孔和井壁取心用爆炸物品销毁标准的规定。
第八章 压 裂
第一百零五条井场应当具备能摆放压裂设备并方便作业的足够面积,设有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一百零六条施工作业前,施工人员应当详细了解井场内地下管线及电缆分布情况,并按照设计要求做好施工前准备。
第一百零七条 新井、一年内未进行任何作业的老井均应当进行通井。通井时遇到异常情况的,施工人员应当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一百零八条压裂设备、井口装置和地面管汇应当满足压裂施工工艺和压力要求。
压裂施工所用高压泵安全销子的剪断压力不得超过高压泵额定最高工作压力。井口应当用专用支架或者其他方式固定。高压管线长度每间隔8米时应当有固定高压管线的措施。
以井口10米为半径,沿泵车出口至井口地面流程两侧10米为边界,设定为高压危险区,并使用专用安全带设置封闭的安全警戒线。
第一百零九条 摆放设备时,煤层气企业应当安排好混砂车与管汇车、管汇车与压裂泵车、压裂泵车距井口的距离。仪表车应当安放在能看到井口、视野开阔的地点。
第一百一十条 压裂施工必须在白天进行。煤层气企业应当对压裂施工进行统一指挥,指挥员应当随时掌握施工动态,保持通讯系统畅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煤层气企业在施工前应当召开安全会,提出安全要求,明确安全阀限定值,同时进行下列安全检查:
(一)检查压裂设备、校对仪表,确保压裂主机及辅机的工作状况良好,待修或者未达到施工要求的设备不得参加施工;
(二)按照设计要求试压合格,各部阀门应当灵活好用。设备和管线泄漏时,应当在停泵、泄压后方可检修;
(三)压裂车逐台逐挡充分循环排空,排净残液、余砂。
第一百一十二条 施工期间煤层气企业应当派专人负责巡视边界,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井场。高压区必须设有警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第一百一十三条施工中进出井场的车辆排气管应当安装阻火器。施工车辆通过井场地面裸露的油、气管线及电缆时,煤层气企业应当采取防止碾压的保护措施。
第一百一十四条泵车操作应当平稳,严禁无故换档或者停车。出现故障必须停车时,操作人员应当及时通知指挥员采取措施。
第一百一十五条压裂期间,煤层气企业必须有专人监测剩余压裂液液面、支撑剂剩余量和供应情况,确保连续供液和供砂。
第一百一十六条加砂过程中,压力突然上升或者发生砂堵时,煤层气企业应当及时研究处理,不得强行憋压。
使用放射性示踪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定期对放射性示踪剂的活度、存储装置是否完好进行检测,对接触人员进行体检。
第一百一十七条 压裂施工后,煤层气企业应当对设备的气路系统、液压系统、吸入排出系统、仪表系统、混合系统、柱塞泵、卡车、燃料系统等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
第九章 排 采
第一百一十八条排采井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平整、清洁、无杂草;
(一) 井场周围应当设围栏,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7米,并有明确的警示标识;
(三)井场内所有可能对人体产生碰伤、挤伤或者其他伤害的危险物体均应当涂以红色标记,以示警告。
第一百一十九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将排采沉淀池布置在井场围栏范围内;布置在排采围栏范围外时,应当设独立围栏。
第一百二十条选择放空火炬的位置应当考虑当地全年主风向,置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第一百二十一条 排采设备应当置于远离放空火炬的一侧摆放,发电机排气筒方向不得正对井口。煤层气企业应当定期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阀门、管线是否漏气,发现漏气应当立即检修处理。
气、水管线应当分别安装气、水阀门,气管线应当涂成黄色,水管线应当涂成绿色。
第一百二十二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气水分离器(如有)的阀门、安全阀是否灵活好用。
第一百二十三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对气水分离器(如有)定期排水,防止造成水堵或者积聚。
第一百二十四条 抽油机的安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地基夯实,水泥基础坐落在土质均匀的原土上,冰冻地区应当开挖至冰冻层以下;
(二)基础表面没有裂纹、变形现象;
(三)抽油机底座与基础墩接触面紧密贴实,地角螺栓不得悬空;
(四)平衡块与曲柄的装配面及曲柄燕尾槽内严禁夹入杂物。
第一百二十五条 抽油机启动前,煤层气企业应当确保抽油机各部位牢固可靠、刹车及皮带松紧适宜、供电系统正常。
第一百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巡检时应当与抽油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刹车操作后应当合上保险装置。抽油机运转或者未停稳时,不得接触、靠近抽油机的运转部位,也不得进行润滑、加油或者调整皮带等操作。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进行调整冲程、更换悬绳器等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并站稳,防止滑落跌伤和工具掉落伤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更换井口装置时,煤层气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防火、防爆设施。割焊井口时,煤层气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百二十九条 螺杆泵设备运行期间,应当确保各连接部位无松动、减速箱不漏(缺)油、皮带无松弛、光杆不下滑、机体无过热现象。
第一百三十条 欠载跳闸时,工作人员应当排除方卡子松动、传动部分打滑、断杆卸载等原因后方可开机;过载跳闸时,应当排除短路、缺相现象后方可开机。
第一百三十一条 排采设备的控制柜应当有防护措施,埋地电缆处应当有明显标记。
第一百三十二条 测量电潜泵机组参数时,测量人员必须把控制柜总电源断开,并悬挂警示牌。
第一百三十三条电潜泵停机时,不得带负荷拉闸。电潜泵出现故障停机时,如未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不得二次启动。
第一百三十四条 动液面测试前,必须在关闭套管阀门并释放压力后,方可安装井口连接器。测试动液面时,应当采用氮气进行击发,严禁采用声弹进行击发。
第一百三十五条连接器安装完毕后,连接器上的放空阀应当关严,缓慢打开套管阀门。
对有套压井,有关人员必须在套管阀门打开时无异常情况下方可装接信号线。
第一百三十六条 测试结束后,测试人员应当关严套管阀门,打开放空阀门,拆除各连接电缆后,方可卸下井口连接器。

相关文章